东莞开放大学是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拟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我校经费由财政核拨,本次招聘1名教辅职员岗位。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外人员,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按照《东莞开放大学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发放,年薪约10万元(包含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和社保)。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学历证及学位证、相关证书及近期生活照等电子材料打包于2023年10月13日前发送到邮箱44812324@qq.com,
2.报名要求。须在报名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才视同报名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我校不另行通知,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在10月16日前完成报名资料的审查工作。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当天请将证件及材料原件带齐。
(四)体检
时间另行通知,通过人员须在东莞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开放大学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2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咨询电话:(0769)22241331 ;联系人:吴瑕
东莞开放大学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