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学校概况 > 中职教育 > 校务公开
中职资助政策:九成学生受资助农村学生全惠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4-05-29 15:28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九成学生受资助,农村学生全惠及
——解读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新华网北京78随着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将有160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资助,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90%。所有农村孩子上中职都将得到资助。
今年,中等职业学校要继续扩招50万人,招生总量达到800万人,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使所有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是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一、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举措
  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强调要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大多数学生来自于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为使他们上得起学并能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十分重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工作。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了8亿元,地方财政也安排了资金,专项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513,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纳入了国家整个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在经费安排上实行重点倾斜。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就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发展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这项政策将明显改善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生活状况,让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对于改变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优秀青少年学生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确保所有愿意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学并顺利完成学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九成学生受资助,农村学生全惠及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具有鲜明的普惠性。一是覆盖了经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对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政策的实施上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二是资助对象覆盖所有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后,受资助的学生将达1600万人,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90%。三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资助两年,加起来共3000元,可以解决学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2007年秋季开学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安排下半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约82亿元,占国家助学金总数154亿元的一半以上。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国家助学金将达到308亿元,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也将超过一半。
  三、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多种资助方式并举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多种资助方式并举。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助学金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生活费的开支。二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三年级学生通过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三是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同时,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这样,就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其他多种资助方式为辅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四、申请程序简便,按月足额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简便。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农村学生提供户籍证明,城市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学校按照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进行公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学校要为每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的银行储蓄卡内,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五、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引领职业教育改革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突出了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一是通过扩大资助面、提高资助标准,有利于引导社会转变目前存在的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二是实行顶岗实习制度,改变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推动学校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三是新的资助政策规定,西部学生无论在什么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其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的80%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一政策既体现了中央对西部地区的关心和支持,也有利于推动东西部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利用本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西部地区培养人才。四是实行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所支付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有利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推进校企合作。
  六、严格管理,接受监督,把好事办好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支持。
  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财政部、教育部将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予以表彰。

校务公开

中职资助政策:九成学生受资助农村学生全惠及

2014-05-29 校务公开

九成学生受资助,农村学生全惠及
——解读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新华网北京78随着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将有160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资助,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90%。所有农村孩子上中职都将得到资助。
今年,中等职业学校要继续扩招50万人,招生总量达到800万人,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使所有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是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一、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举措
  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强调要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大多数学生来自于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为使他们上得起学并能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十分重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工作。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了8亿元,地方财政也安排了资金,专项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513,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纳入了国家整个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在经费安排上实行重点倾斜。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就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发展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这项政策将明显改善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生活状况,让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对于改变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优秀青少年学生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确保所有愿意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学并顺利完成学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九成学生受资助,农村学生全惠及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具有鲜明的普惠性。一是覆盖了经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对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政策的实施上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二是资助对象覆盖所有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后,受资助的学生将达1600万人,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90%。三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资助两年,加起来共3000元,可以解决学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2007年秋季开学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安排下半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约82亿元,占国家助学金总数154亿元的一半以上。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国家助学金将达到308亿元,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也将超过一半。
  三、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多种资助方式并举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多种资助方式并举。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助学金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生活费的开支。二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三年级学生通过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三是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同时,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这样,就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其他多种资助方式为辅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四、申请程序简便,按月足额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简便。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农村学生提供户籍证明,城市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学校按照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进行公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学校要为每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的银行储蓄卡内,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五、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引领职业教育改革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突出了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一是通过扩大资助面、提高资助标准,有利于引导社会转变目前存在的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二是实行顶岗实习制度,改变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推动学校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三是新的资助政策规定,西部学生无论在什么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其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的80%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一政策既体现了中央对西部地区的关心和支持,也有利于推动东西部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利用本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西部地区培养人才。四是实行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所支付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有利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推进校企合作。
  六、严格管理,接受监督,把好事办好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支持。
  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财政部、教育部将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予以表彰。